《易經》第五十六卦
旅 火山旅 離上艮下旅,小亨,旅貞吉。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也。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
紅,愛
從 山上回來後我就一直在跑在跑在跑,路是那麼的長,我從荒原跑到小村落後來看見所謂的文明聳立又倒下,驚嚇不已,只開步逃跑幾千幾萬年都不能停下。原本我不過是一個赤裸裸的女子,飲血,抓住野物我就把它們的毛活生生剝掉大口大口地吃:「牛,你莫叫。為了我的族人我也不得已。」
可是就是突然有那麼的一天,我在河邊追著一隻野牛,牠在嗚叫而每一次不是我死就是牠亡,血濺,落紅,那是春天,有飛花,我吞嚥。他優雅地突然從天飛降下來,手裡拿著紅紅的熱熱的炫迷我的眼睛。為何偏選中了我?
那是甚麼?」我問,咬著牛的筋,嘴角有血。
「親愛的,這是火。」他溫柔地抹去我嘴角的紅。又說:「你不明白,我有多愛你們。你的名字是甚麼?」
「甚麼是名字?」我小心翼翼地嘗試去觸碰那個叫「火」的東西,我捉不到甚麼就只感到一下燙。我怕,它只有形而沒實體。 「名字,它應該跟靈魂一樣重要,好讓哪天若是肉體失蹤了,還有人能把我們記住。」他說罷就把「火」燃在野牛上,野牛才剛死,每一條神經在高熱的剌激和虐待中仍不由自主地抖動,血凝結蒸發變成黑黑,有慾念萌生的香味和煙。我看著這些,都是奇蹟和魔法。那個人親吻了我的額,他說:「從今以後,你們有了火,可以照亮黑暗的角落,可以吃用香熟的肉,可以在寒風中取暖。」他給了我一個名字──燧人氏,他要我永生活在這裡,保護著這叫「火」的東西,讓它的紅和炫目生生世世流傳,在大地上發光發亮。臨走前他說我們終究會明白,他有多愛我們。
我把燒得香脆的牛屍帶回村裡,族人睜大眼睛看這場魔術,瞳孔放得大大見證這場歷史這場遊戲這場悲劇的序或是開端,然後鋪墊和貢獻發展。自此,人類成了文明的動物,炊火處處,寒夜中得到溫暖,荒蠻中我們驕傲地寫下了第一項所謂的人禽之辨:「我們會用火。」
許多許多年後,我看到故事本裡,那些不被相信卻傳頌的傳說,我看到他,我認得他。被天神懲罰就吊在那座名叫高加索的山上,老鷹夜夜啄食其肝其肝再生再滅。那兒不是監牢,而是一場英雄壯烈演出的場地,他以宏偉的姿態被懲,懸在山頭,我看到圖上他痛苦的表情隱藏著一絲的暗笑和自負,細小難察深邃。後來他被救卻仍要永遠掛住腳鐐,他要永掛著那英雄的象徵,故事淒美讓人類落淚驚嘆懷念,註定銘記他的名字。
而我,卻被判永遠流放,他給予我永生保護著「火」,幾百年幾千年幾萬年,看著「火」的威力佔滿人間,那兒有巨大的工廠然後飛出一隻又一隻巨大的鳥,會噴火。我看見紅火漫漫,它們在荒草漫延,爬到屋頂上,爬到睡著的人們上。後來的炸藥,炮火,聽到從天空掠過的火紅就傳來一陣慘叫的落荒而逃,嬰孩坐在頹垣敗瓦的哭泣聲,在滾燙的熱情中烽火燎原。我看見落紅,火和慾望並生交纏,一個又一個顛覆人性的故事,有人燒著另一個人放進口裡咀嚼還要笑。每次我看到火禍人間我就只能夠一直跑,一直流放逃離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地方,從文明到小村,到小村又見文明,我只能又退到另一小村,生生世世,在內疚中輪迴逃跑。我是如此清醒,容不了傳說壯烈悲劇的包裝炫了我的目,始終被鎖在這瘋人院裡,滿目瘡痍
那兒有人歌頌我:「燧人氏。」
那兒有人歌頌他:「普羅米修斯。」
紅火,慾望,血,飛花,愛。他說終究我們都不明白,他其實很愛我們。
我預言,火生水,而水滅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