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家輝、黃愛華
轉載自亞洲周刊 23卷43期
當公眾興趣大於公眾利益時,一些媒體無限上綱,沉溺於「驚爆」領導者「醜聞」,反而讓環保問題被模糊了焦點。
香港特首曾蔭權發表上任後第五份施政報告,引發軒然大波,始料不及的是,引發風波的不是富話題性的六大產業、政改方案,亦不是貧富懸殊問題,而是——節能燈泡(粵語:慳電膽)政策。一開始就被轟幫助電力供應商「變相加價」,到後來矛頭直指曾蔭權透過此政策圖利其姻親,牽涉誠信問題,甚至被傳媒將之比較為陳水扁。
報章寫得眉飛色舞,香港市民除了又多一個嬉笑怒罵的話題外,似乎一無所得,唯一的深刻體會,大概就是看清楚政府如何被傳媒作為吸引讀者的手段、如何被政黨利用成為政治籌碼。整件事緣於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宣布,明年起香港兩間供應電力公司將為每住宅派發一百元正的節能燈泡現金。此舉是鼓勵市民使用節能燈泡,並希望逐漸以節能燈泡取代耗電量能多出七成的鎢絲燈膽,藉以減低污染、保護環境。但兩間電力供應公司卻需要透過增加電費來收回有關成本,預計每度電分別增加零點五仙和零點六仙,具體來說即是每戶每年須付額外二十四港元(約三美元)電費。這個「額外二十四港元電費」,便順理成章成了傳媒所指「變相加價」的憑據,但這數額未免太少,加上這條算式並未減除因使用節能燈泡可省卻的開支,故此普遍香港市民亦未理會,然而好戲在後頭。
香港一些精明的傳媒突然發現了曾蔭權的親家,也就是他長子的丈人莫錦泉,有經營節能燈泡生意,其經營「電燈熱流有限公司」代理香港三至五成之飛利浦照明產品,而飛利浦所出產的節能燈泡則佔據全港五成市場。就是這樣,似乎順理成章地曾蔭權就負上了「輸送利益」予姻親之嫌。結果幾份主流報章就整天翻天覆地抨擊曾蔭權,譴責他推政策是為私利,又有報章拿陳水扁與他比較;某些政黨議員也批評一番,情況讓人聯想起數年前因買車事件請辭的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但只要細心思考,就知道這條「利益輸送」罪名難以成立。首先雖說莫錦泉乃是涉事公司的持股人之一,其實他只持極少量股份,其子莫蔚灝則持約三成股權,其餘七成股權乃由荷蘭電業集團OTRA Development B.V.持有。從數字上來說,莫錦泉家族最後能夠從此次環保政策上所得之「利益」將不多於一百萬港元。然而,大部分傳媒卻完全忽略此點,反集中詮釋莫錦泉如何獨攬電燈市場,將事件政治化,製造陰謀論令讀者以為曾蔭權之姻親是整項政策的最大得益者。曾蔭權沒在事前申報,引來各方猜疑,但事實上申報規定只涵蓋配偶及子女。
回應質詢時,曾蔭權曾表示「並不覺得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因此並無作出申報」,大眾極其量只能在情理上批評他不敏感,但此舉在法理上是完全合理。曾蔭權能與其兒子的丈人交情有多深?是否值得他冒上巨大政治風險?更別提傳媒以陳水扁與曾特首相提並論了。政府越趨弱勢,領袖地位被矮化,似乎是香港一支「越唱越純熟的歌」。傳媒與政黨都深明如何能夠在此處挖取利益,結果是施政報告的聚焦點都集中在行政長官及其姻親之上。奇怪的是為何媒體不探討如何處理棄置節能燈泡的水銀及環保問題?還有更多更重要的議題,卻被這場摸不著頭腦的風波模糊了焦點。關鍵是香港媒體本身的意識形態和市場利益,往往淩駕事實真相。
傳媒原本擔當的角色應該是社會的「看門狗」(watchdog),監察社會、並以「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為報道依歸。但當公眾興趣(interest of public)大於公眾利益時,某些報章只能近乎瘋狂地無限上綱,沉溺於「驚爆」領導者的「醜聞」,新聞審判;而其監察社會的角色亦諷刺地變質。當報章用文字和圖片來撩撥市民、借題發揮,以妖魔化未能落實普選的特首時,香港的市民還能依靠誰來保護公共利益呢?在這場風波裏,曾蔭權要市民相信他是為了公眾利益,絕非私人利益而推行這項政策。而對香港的一些傳媒和政黨來說,他們也要面對市民的質疑,他們到底是為了誰的利益而丟出第一塊石頭?
(岑家輝、黃愛華為圓桌香港社會科學網絡RoundTable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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