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自由不達

吶喊 META 15
文/黃愛華

有一次,我問薩琳:「為甚麼你不揭開你的面紗。」
她說:「因為這是我的傳統。」
我與薩琳認識自幼稚園的時候,那些她兩肩都垂著黑實的瓣子,圓亮的眼睛和甜笑,有時我們在學校垃圾房旁的運動場,雜亂無次地踢足球。後來我們的身軀都變得豐實,從而我很少再看到面紗後薩琳的臉。在我要離開潮熱空氣往乾冷的前一夜,薩琳告訴我,她喜歡上她那所國際學校的一名信奉天主教的德國男生,於是我們沉默許久無從辨說。在所謂自由的天地中,它擁有著許多的邊界,無可觸碰的脆弱。之於傳統與宗教,自由無可避免地褪色。

從撒旦詩篇(The Satanic Verses)在一九八八年出版後,自由漸漸地沒落在傳統宗教之後,伊朗精神領袖當時更對他頒下死令(Fatwa),呼籲穆斯林殺死書本的作者及出版人,書本的作者曾一度過著隱躲的生活,最終安然無恙,但幾位譯者及出版人卻被殺死。由是掀起無窮的討論與攻擊不斷,特奧‧梵谷,零四年製作了描寫四位受虐穆斯林婦女與暴力的十分鐘短片《服從》(Submission),於是換來了死亡。據說謀殺他的極端穆斯林,還試圖斬下他的頭來。

於是許多人在荒亂無垠中述說,我聽到:「自由是有底線的。」傳統成了自由的底線,宗教變得無可觸碰。由是,這是他們的自由,這是屬於一種文化的傳統,我們不能敲擊,不能觸碰,我們走進這裡就只能如閉上眼睛,關上五官與感知,世界與我們無干。

是誰賦予傳統與宗教權利,置於表達自由批評之外?

批評某個文化或宗教的惡習,竟等同歧視或不包容世界其他習俗。甚至有人宣稱處於那些文化之外的局外人,沒能理解也沒權利評說。然而,自由表達的權利應是屬於個人的,而非一個集團,一個文化,一個國家。一名同性戀者,可以指責別人用攻擊的言詞或行為歧視他,這是出於作為個人的自由,而非作為同性戀群體的自由。既然如此,傳統習俗,亦不能成為免於批評的根據,漫長的歐洲教會歷史已經訓示過我們。極端的多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帶來的所謂包容與體諒,只無論本質意願而把一個人綁束在一文化之內。宣論文化不容改變,你只能以闊大的寬容去接受,又或,視若無睹?

如是,我們的身體,我們的意志都無從透釋。

然而,我該如何述說薩琳。這裡沒有割禮沒有殺人沒有逼迫,所有希望、愛、與夢萌生之前,幻想就自然熄滅。也許我可以鼓勵她脫下面紗,或許可以幫她為他寫上一封匿名的小信,然而甚麼都沒有發生。我對自由的論說,能在白紙上推砌磚字,卻從不敢在薩琳面前流露。某些事情,因為身份的緣故,薩琳始終不能掙脫,然而我在寂靜暗湧的夜海之中,竟比起在狂浪之上,更束手無策。面對那些親密的,我更沒能控制我的理性,我的批判空白徒然。

於是,我繼續在這白紙上用方塊堆砌詞句,薩琳後來嫁給了一個理想的丈夫,生治安詳寂靜,漸漸我倆亦沒再聯系。我,也許就如同所有她曾告訴我的小秘密,藏在她腦海中可以自由奔狂的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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